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精神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教职工正常上班,学生按4月5日(星期五)课表上课。
值班电话:0851—88305159。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精神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教职工正常上班,学生按4月5日(星期五)课表上课。
值班电话:0851—88305159。